刮刮樂兌獎 2
1.0s 256M自從上次推出的刮刮樂彩券之後,不少顧客反應只能選擇獎金最高的一種來領取實在是太不公平了,於是彩券公司把這條限制拿掉,也就是說獎金是可以加總的。現在把這最新型刮刮樂的規則再說明一次:
每張刮刮樂上面有兩個範圍在 \(0 \sim 9\) 的數字。
共有 \(3\) 種獎項:
-
若第 \(1\) 個數是奇數,則可以得到 \(100\) 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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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第 \(2\) 個數是 \(2,5,8\),則可以得到 \(200\) 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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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第 \(1\) 和第 \(2\) 數字相同,則可以得到 \(50\) 元。
以上三種獎項的獎金是累加的,也就是說如果三種方式都中獎的話,你就可以得到最高獎金 \(350\) 元。
現在給你一張刮刮樂上的兩個數字,請問你可以得到多少獎金。
輸入格式
輸入兩個範圍在 \(0 \sim 9\) 的整數 \(N ,M\),代表刮刮樂上的兩個數字。
輸出格式
請輸出這張刮刮樂最高可以得到多少獎金,而如果沒有中獎,則輸出 \(0\)。
範例輸入 1
1 3
範例輸出 1
100
範例輸入 2
2 5
範例輸出 2
200